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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包班】关于告知单在成都考驾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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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5 21: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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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学员,2018年9月1日起成都学车报名所需材料,浙江省内学员仅需身份证就可以报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经请示省人大法工委,现将我省流动人口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对流动人口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及其工作规范办理。

二、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在流动人口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工作中,应当以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部门出具的居住登记告知单等登记凭证作为居住证明予以受理。

三、各级公安机关应加强对流动人口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受理、考试、发证过程,严禁降低考试标准,对违规办理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浙江省公安厅2017年2月15日








以下是2016年10月份之前的消息
关于明确学驾申请业务中居住(暂住)证明使用规定的通知:

新修订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3月31日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7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浙流口办(2016) 23号)精神,结合成都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受理条件现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在证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在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问且持证人继续在成都市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在证件到期前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标注,可以继续享有《成都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权益。
二、关于告知单使用规定对新办理居住人员登记的流动人口(含有效期过后办理的),派出所将开具告知单。根据省公安厅车管所通知通报精神:此《告知单》(含相关纸质证明)现阶段不得作为办理新(增)学驾业务涉及相关部令中所规定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使用。如上级部门有其他明确意见的,将另行通知。
三,关于体检有效期限《身体条件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对持《告知单》前来报名学驾的学员建议不要提前体检,以免反复体检。为充分保障学员权益,请各驾校将相关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位教练和学员。

车辆管理处考试科,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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